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刘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检察机关,唯有深入学习、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恪尽职守、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克拉玛依检察实践中开花结果。
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今年以来,克拉玛依检察机关研究重大事项95件,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90件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8次,检察长带头讲党课2次,邀请专家授课3次,检察干警撰写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心得130余篇。始终坚持以党建促业务,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摆在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积极探索推行“党建+未检”模式,多方位延伸保护触角,携手教育等多部门多方发力,凝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擦亮星星”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品牌功能。
主动作为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克拉玛依检察机关聚焦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犯罪,维护稳定形势,今年共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活动10余次,持续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扫黑除恶浓厚氛围。聚焦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关键岗位人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变更强制措施2人、决定不起诉6人,让4个工程项目不停工、300余名工人有活干。聚焦保障民生福祉,依法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件,围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开展公益诉讼,持续巩固拓展司法救助工作,用法治力量守护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综合考虑法、理、情,既依法办好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大案”,也以“求极致”精神办好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小案”,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引领社会法治进步。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专章进行专门部署,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近年来,克拉玛依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集中办理了一批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过程中,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行发力,在追究当事人侵权责任的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进溯源治理。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实现每一起认罪认罚案件“在镜头下办理”。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不断增强依法反腐合力。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努力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与仲裁委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仲裁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强化检察监督、捍卫司法公正与公信提供有力机制保障。今后将探索大数据监督路径,用数字化改革驱动智能化管理和精准化监督。
殚精竭虑筑牢检察发展根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克拉玛依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自身建设,筑牢检察发展根基。先后制定《打造“三个高地”工作规划》《打造人才、管理、技术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明确了短中长期建设目标;通过搭建学习、实践、调研三个平台,促进检察人才队伍一体化建设;与国家检察官学院、上海市检察院协同建立了由教授、实务专家等组成的高端专家库,聘请政府相关部门业务骨干为检察官助理;依托三级专家库开展专业培训、重大案件攻坚、法律政策咨询、专业性人才培养。为进一步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克拉玛依检察机关将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评价机制,做好“三类人员”考核工作;抓细“三个规定”落实,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突出做好明方向、抓融合、善用人、会管理、严监督“五件大事”,为新时代克拉玛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文稿统筹: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