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2005年,距离春节仅剩下五天的时间,在北京西客站地下停车场内发生了一起令人意想不到的劫案。三名劫匪冒充公安人员,持枪抢劫了做电话卡生意的老板韩某,劫持巨款达53万余元。事发10月之后,12月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震惊京城的劫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
法庭现场:
法官宣读一审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全体起立。一被告人巩明辉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抢劫案主犯巩明辉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两名案犯王猛和赵德勤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二年。
2005年 北京西客站
2月初的北京,冰雪尚未完全消融,乍暖还寒,然而西客站前却人潮涌动,春节将至,车站迎来春运的高峰。在西客站的地下邮币卡市场内,熙熙攘攘的人群挤在柜台前购买IC、IP等各种电话卡,有的要给家人报个平安,有的则要为朋友送上一句问候与祝福。临近春节的这段时间,邮币卡市场每天的营业额数量都非常大。然而此时没有人注意到,在这群顾客当中却混迹着三个别有用心的人。
2月3日下午5点40分,邮币卡市场营业时间刚刚结束,经营电话卡的商户韩某提着装有53万余元营业款的旅行袋,像往常一样向地下停车场走去。
记者:我身后的门就是通往停车场的唯一出口,从这个出口到达停车场只有短短的二三十米。
到达停车场的这二三十米路程,对于韩某来说再熟悉不过,每天他都要从这里经过两次。然而,韩某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他早已成为一场蓄谋已久而且即将发生的劫案下手的目标。此时在灯光昏暗的停车场外正有三个人尾随着韩某。韩某将装有53万元营业款的旅行袋放在了汽车的后排座椅上,然后坐进了驾驶室。突然,韩某的汽车门被人从两侧拉开,一支黑色64式手枪顶在了韩某的头上。用抢顶着他的人自称是公安局二处的,并让韩某跟他们走一趟。这时另外一个人又用手铐将韩某铐住并将他从车里往外拖。此时这一情况恰巧被停车场的保安发现了。